开勒股份:对外担保决策制度_2024年01月修订
(2024 年 01 月修订) 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对外担 保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以保护公司、全体股东及其他利益 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 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则以及《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本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 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 担责任的行为。包括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