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特电气: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乐超军)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乐超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及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在 2023 年度工作中,审慎、勤勉、认真地履行了职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详细了解公司的经营运作情况, 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现将 2023 年度担任独立董 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乐超军,男,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1983 年 09 月至 1992 年 12 月,任江苏丰 县苗圃场副主任;1993 年 01 月至 1994 年 12 月,任北京中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