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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特电气: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延生)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孙延生)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认真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和 要求。 本人因任期届满,于 2023 年 8 月 4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不再续任,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 委员。现将本人 2023 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孙延生,男,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3 年 7 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学历。律师资格、基金从业资格、 独立董事资格。1986 年 7 月至 1988 年 8 月,任内蒙古呼伦贝尔盟司法处机关 干部;1988 年 8 月至 1993 年 7 月,任山东省威海市司法局机关干部;1993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