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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研设计: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 12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 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和审查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相关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执行总建筑师、 执行总工程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独立董事和两名非独立董事组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