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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研设计: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 12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 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 会特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并就相关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提名 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