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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菱科思: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301191FLINES(301191)2024-04-25 14:18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菲菱科思"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对菲菱科思使用部分自有 资金和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97 号),公司首次 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3,440,0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 股发行价 72.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60,48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 含增值税)人民币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