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菱科思: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 简称"审计委员会")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 度,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工作规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的开 展工作,保证公司年报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管理规程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