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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元生物: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二〇二四年四月 | 第一章 | 总 则 | 2 | | --- | --- | --- | | 第二章 | 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及程序 | 3 | | 第三章 | 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 | 5 | | 第四章 | 附 则 | 8 |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 交易决策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 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交易: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 除外); (十八)公司与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