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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泰新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 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泰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对公司 2023 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江苏国泰超威新材料有限公司、宁德国泰华荣新材料有限公司、国泰华荣(波兰) 有限责任公司、衢州瑞泰新材料有限公司、自贡国泰华荣新材料有限公司、张家 港国泰超威新能源有限公司、衢州国泰超威新材料有限公司。纳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