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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瑞眼科: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 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 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成都普瑞眼 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转移资 源或义务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关联方如在股东大会上享有表决权,除特殊情况外,均应对关联交易 事项回避表决; (四)与关联方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 决时,应当回避;若因特殊情况无法回避,应按本制度规定程序参与表决,但必 须单独出具声明;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