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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瑞眼科: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参 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 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 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 的报酬事项;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行为, 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 (三)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1 (四) 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