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瑞眼科:《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和《关于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四十六条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 | 第四十六条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 | | 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 | 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 | | 行使。公司下列重大的对外担保行为,须经 | 行使。公司下列重大的对外担保行为,须经 |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 | | 股东大会审批权限外的其他对外担保 | 股东大会审批权限外的其他对外担保事 | | 事宜,一律由董事会决定。董事会审议担保 | 宜,一律由董事会决定。董事会审议担保事 | | 事项时,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 | 项时,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外, | | 以上董事审议同意。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 | 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