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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看股份: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看网络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看网络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人")作为海看网 络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看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海看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海看网络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52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17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0.22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6,017.40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 9,069.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