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华厦眼科: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部分超募资金收购资产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和部分超募资金收购资产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机构")作为华厦眼科 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厦眼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以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华厦眼科使用自有资金和部分超募资金收购资产的事项进行 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85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 6,0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0.8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3,052,800,000.00 元,扣除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284,307,454.70 元,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