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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会计师事务所回复意见

关于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问题的专项说明回复 关于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 问询函有关财务问题的专项说明回复 大信备字[2021]第 1-00750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关于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010209号)已收悉。作为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的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我们")对审核问询函提及的发行人有关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将核查情况予以说 明。 问题一:关于版权服务商(问题编号 2) 发行人字库软件授权的获客渠道主要有三种:一是客户主动联系,二是通过直销团队和 版权服务商进行潜在客户的开发,三是通过自主创建的"字由"平台进行销售。报告期各期 公司前五大版权服务商的销售佣金占全部版权服务商销售佣金的比例分别为 78.59%、 73.44%、58.23%和 81.05%,版权服务商的集中度较高。 请发行人: (1)补充披露三种获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