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博科技: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评估意见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董事会于 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2023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根 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 求,经核查独立董事周伟豪、胡振超、梁融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周伟豪、胡振超、梁融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 如下专项意见: 2、独立董事周伟豪、胡振超、梁融不属于"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 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 母、子女"; 3、独立董事周伟豪、胡振超、梁融不属于"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 偶、父母、子女"; 4、独立董事周伟豪、胡振超、梁融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独立董事周伟豪、胡振超、梁融不属于"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