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海越: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 事务所 关于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致: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召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经公 司聘请,委派经办律师出席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和《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资格、 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大会各项议程及 相关文件,听取了公司董事会就有关事项所作的说明。 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 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4 年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