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发展: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关于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关于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于2024年10 月21 日14:30 在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丁旗街道,贵州红星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运管中心 A 栋 304 会议室召开。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经公 司聘请委派吴静律师、薛梦溪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会议, 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议案, 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发表如下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而出具。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 37 号京师律师大厦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