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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森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002818FSM(002818)2024-10-22 10:14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 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同意提名刘兵先生、刘云华女士、刘义先生、岳清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许志先生、倪得兵先生、刘宝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根据《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和《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对公司董事会提名的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资格及相关情况进行了审查。经 审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兵先生、刘云华女士、刘义先生、岳 清金先生均不存在《公司法》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 3.2.2 条所规定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 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