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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明技术:内部审计制度
002970Streamax(002970)2024-10-22 11:44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内部规范化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审计工作必须围绕公司当前的中心工作,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 以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所属企业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 第二章 审计职责 第四条 内部审计的实施机构是公司审计部(下简称"审计部")。审计部在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行使审计职责,对审计委员会负责, 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审计委员会在监督及评估审计部工作时,应当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四)指导审计部的有效运作。审计部须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部提交给管 理层的各类审计报告、审计问题的整改计划和整改情况须同时报送审计委员会; (一)审核、查阅公司及子公司有关的报表、凭证、账簿、合同、协议等相关文件 和资料,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