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菱股份: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斯 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菱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斯菱股份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具 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4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 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3.6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向浙江新昌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购买理财产品,使用 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实际控制人姜岭先生配偶杨琳女士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