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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仑新材: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相关办理 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 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减持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下简称"《监管指引 18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 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