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仑新材: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中仑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仑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持续督导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12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 发行6,001.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1.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2,918,8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8,0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