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仑新材: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发行保荐书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四年五月 声 明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下称"《保荐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下称"《注 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 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 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3-1-2-1 | 声 | 明 1 | | --- | --- | | 目 | 录 2 | | 第一节 |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3 | | | 一、本次证券发行保荐机构名称 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