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仑新材: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 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的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8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等有关 规定,现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 及运行情况说明如下: 自股份公司设立至本说明签署之日,公司共召开了 18 次监事会。公司历次 监事会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规 1 范运作,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 况等进行了有效监督,在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 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 用。历次会议监事出席情况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历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 决等程序合法,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 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建立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强化了对非独立董事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