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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测电子: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 人数为1人),监事苗丹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 苗丹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刘炳华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武汉精测电子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 一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苗丹女士召集,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 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3日10点30分在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芳 园南路22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 证券代码:300567 证券简称:精测电子 公告编号:2024-155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 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