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热电: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 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 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等方面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 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 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 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 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 协同应对。 第四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 工作小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公 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舆情工作小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 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