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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泰生物:万泰生物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10月修订)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4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短 线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 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 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行买卖股票,视作本人所为,也应遵守本制度并履行相 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