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博通: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 (截至预留授予日)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 核查意见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召 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