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中国海诚 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三次专门会议 决议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三次专门会议 决 议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三 次专门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以现场和视频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 决的独立董事 4 名,实际收到表决票 4 份,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1.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企 业保利财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保利财 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有利于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 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且保利财务向公司提供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国内主要国有商 业银行提供同期同档次存款服务所适用的平均利率;贷款利率不高于国内国有商 业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 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 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同意公司与关联企业保利财务签订《金融服务 协议》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公司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