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诚: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1 总 则 1.0.1 为规范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1.0.2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为主 要责任人,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并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和报 送工作,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内幕信息管理的日常工作部门。董事长 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 面确认意见。监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 行监督。 1.0.3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 报道、传送涉及公司的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的内容。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