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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信诺: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300252Kingsignal(300252)2024-10-24 11:45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十月 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卓越世纪中心1号楼21、22、23层 电话:0755-82816698 传真:0755-82816698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金信诺高新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委托,作为公司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