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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数通:《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10月修订)
300541ADTec(300541)2024-10-24 11:07

第四条 其他股东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适用本制 度。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下统称大股东)、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 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大股东及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