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轻机: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提高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 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 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 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 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 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