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大正元: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增强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 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持续履行社会责任、健全公司治 理结构,不断提升公司治理能力、竞争能力、创新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回报能力, 促进自身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7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 续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公司治理文件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二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和资本运作决策、可持续发展事 项、企业 ESG(企业环境、社会和治理)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结构 第三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