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勒新材:关于岱勒新材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 法律意见书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 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以下简称"本次注销")所涉及的有关事实进行了 核查和验证,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所律师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 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 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 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 定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