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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勒新材:关于岱勒新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预留授予部分归属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及其复印 件,本所在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时获得了公司向本所律师作出的如下保证:公司所 提供的所有文件及所述事实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相关文件的原件在其有效 期内均未被有关政府部门撤销,且于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均由其各自的合法持有人 持有;公司已提供了必须的、真实的、全部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 预留授予部分归属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十月 致: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岱勒新材")的委托,作为特聘专项法律顾问为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项目(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提供法律服 务。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