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裕科技: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规范关联交易,以充分保障商事活动的公允、合理,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宁波震裕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 参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规则》")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 开及公允的原则。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 第三条 本制度所言之关联交易系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 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有偿的交易行为及无对价的移转行为。 第四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本条第一项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 的法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