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士科技:子公司管理制度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子公司的 管理控制,促进子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切实维护 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包 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一)全资子公司是指公司投资且在该子公司中持股比例为 100%的公司。 (二)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股比例 50%以上,或未达到 50%但能够决定其董 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三)持有其股权在 50%以下但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额,依法对子公司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