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士科技: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 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 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 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信息"是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创业板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应当披 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可能或者已经产生较大影响 的信息。本办法所称"披露"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创业板上市规则》、本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 规定在符合条件媒体上公告信息。 第三条 公司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 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