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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士科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300193JASIC(300193)2024-10-25 09:06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 会网络投票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股 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服务。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 是指深交所利用网络与通信技术,为上市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提供服 务的信息技术系统。 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 公司可以选择使用现场投票辅助系统收集汇总现场投票数据,并委托深圳 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合并统计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数据。 第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服务。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公司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应当在深交所交易日召开。 公司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之间应当至少间隔二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