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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士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300193JASIC(300193)2024-10-25 09:09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 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劵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劵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 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 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 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操纵 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