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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德环境: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688156Road Environment(688156)2024-10-25 09:49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财务信息的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 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 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