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德环境:舆情管理制度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 响的事件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成立舆情管理小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成员由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董事长作为公司舆情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 负责领导各类舆情处理工作。 第一条 为提高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 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充分发挥互联网互动优势、正确把握和引导网络舆论导向,及时、 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