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凯客车: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以电话和短信方式发出,并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李平召集并主 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经过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刊登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 告编号:2024-058)。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 提供审计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