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岭矿业: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及后评估制度
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及后评估制度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确保董事会决议的贯彻落实和高效执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山东金岭矿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决议事项,且适用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及其派出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公司的关注事项、函询及问询事项 (以下统称"监管事项")。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决议的落实及后评估工作。经理层是董 事会决议的落实执行层,总经理是董事会决议落实的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 决议跟踪落实及后评估事项的具体工作。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董事会决议落实及后评估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包括董事会决议的日常管理及执行情况的跟踪督办,与决议承办部门的信息沟通,必 要时组织决议落实情况的调研活动,向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反馈决议的落实情 况,负责决议落实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