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岭矿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 议。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 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 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 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 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