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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天股份:年度财务报告工作制度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财务报告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的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强化信息披露文件编制工作的基础,增强年度 财务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 2 号》")业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作为法定的信息披露主体,应当严格遵守年度报告编制和信息 披露的各项规定,认真执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 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第三条 公司在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财务 报告披露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 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