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天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 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市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适 用本制度。公司参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原则上按照交易标的乘以公司在该参股公司的持 股比例或协议分红比例后的数额,比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公司在确认和处理关联交易时,须遵循并贯彻以下基本原则: (一)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对于必须发生之关联交易,须遵循"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原则; (三)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不得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除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外,关联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