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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发铝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002578MINFA ALUMINIUM(002578)2024-10-25 12:19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监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制订公司董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负责制订、审查公司董事、监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对董事会负 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监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含独立董事)、 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经董事长、1/2 以上的独立董事或 1/3 以上的 ...